特 急
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
关于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的通知
各镇(街道)党(工)委、政府(办事处),区委各部委、区直局以上单位、区各人民团体、直管单位:
公安部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,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,将在全国范围内打击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并将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。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,自觉执行交通法规,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辆。
佛 山 市 公 安 局 南 海 分 局
2009年8月15日